为加强学校教师队伍建设,实施动态管理和量化考评,激励教师积极投入教科研,取得教科研成果,特制定《江南平台官方娱乐
教师教科研成果考评奖励方案》。
一、考评奖励对象
全校在职在岗教职工。
二、奖励项目
教育教学科研竞赛成果奖励共计七项:
1.科研成果奖;
2.各级各类教学基本功、优课比赛;
3.发表论文;
4.获奖(含论文、教学设计、课件制作、教案编写、光盘课等);
5.课题结题(课题立项只含申报费);
6.青蓝工程结对表彰;
7.辅导学生奖(指教育厅每年公布的学生竞赛项目,其中奥赛辅导奖励另行单独发放)。
说明:
1.以上七项可以兼得,每项以最高奖项计算。
2.教科研论文发表。
教科室组织校内学科专家对发表论文质量进行鉴定。论文发表的界定:发表的报刊是指有国家正式刊号(须有ISSN和CN刊号),凡“增刊”、“ 论文汇编”、内部交流刊物、非法刊物中刊发的文章不予采纳;发表与获奖若为同一篇文章,则不重复计算。
一等奖800元,二等奖600元,三等奖400元,优秀奖200元。
一等奖:至少有一篇发表在核心期刊,且字数为3000左右;
二等奖:至少有二篇及以上发表在省级刊物上,且字数在3000左右;
三等奖:至少有一篇发表在省级刊物上,且字数在3000左右;
优秀奖:以上三种情况以外的,在正式刊物上发表的。
3.教师教学竞赛以获最高奖项奖励。指导学生竞赛,原则上以获最高奖项奖励一人次,若奖励面大且有一定影响力的,可酌情增加奖金。
三、奖励标准
由宿迁市宿中教育发展基金会确定具体的奖励标准。
四、奖励实施
1.依据奖励项目和标准,每学年评出教科研先进个人10名;
2.依据奖励项目和标准,确定每位教师的教科研奖励金额;
3.凡有违反宿迁中学师德师风“六个严禁”中一条,经查实,即取消评比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