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中学校园安保管理制度
一、门卫管理
1.学校门卫值班人员负有确保全校师生的人身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的重要职责,应始终提高警惕,增强安全意识,准时上岗,24小时值勤,不得擅自离岗。认真做好本职工作。
2.热情、礼貌地接待来校办事人员,问清事由,及时与有关人员联系并做好来访登记,南门门卫室设有访客接待室,小事可在接待室接待。须进入校园办事的,被访人要对来访人在校期间的安全风险防控负责,在双方签字确认确保安全的情况下方可入校,切实履行访客与被访人当面交接制度。
3.维护好上、放学期间校门口秩序,及时处置影响正常工作秩序等违法违规行为,确保门卫各项安保工作有序正常进行。
4.上课期间学生外出必须严格履行请假手续,请假条由班主任签字,如果班主任不在,可由年级领导或任课教师代签,如无教师签字,确实需要外出,必须由家长来接方可放行。
5.对交代转达的事项应及时传达,交代转交物品应及时通知接收人前来领取,交接班时应对寄存物品和转达事项进行清点交接。
6.携带物资出校须有部门证明(部门公章、主管领导签字),当班人员做好记录后,方可离校。
7.认真做好当班记录,遇特殊情况或突发事件,先进行快速有效的初期处置,防止事态扩大。再及时向主管部门及学校领导报告。
8.做好值班室、大门内外环境卫生工作,保证整洁有序。
二、巡逻管理
1.做好夜间巡查、节假日巡查和日常的巡查工作,巡查人员要勤巡逻、勤检查、勤观察确保校园安全。
2.每小时巡逻一次,巡逻时必须以高度的警惕性实行多看、多听、多闻、多问之做法,发现可疑的人和事要礼貌查询或做好控制,并详细记录事件经过及可疑人员的个人资料,进行各项登记。
3.每次巡逻检查后,都要做好详细的记录,如实记清巡查时间,线路、部位、情况、采取什么措施等,当班人员不得以巡查之便到责任区各部位进行闲聊、休息、睡觉、更不能提前记录或做假记录。
4.熟悉巡逻区域的基本情况。重要部位,重点巡查,特别是控制和使用水、电、气、化学物品部门和存放贵重物品的房间。
5.按时开启和关闭所有通道照明灯,巡逻时不得影响学校的正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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